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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双师型”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教师企业实践基地(流动站)立项申报
发布者:zlgc管理员    发布日期:2022-09-26    查看:274  次


主要工作要求如下:

各系部:

为进一步健全学院师资培养培训体系,推进“双师型”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教师企业实践基地(流动站)在教师培养培训、团队建设、科研教研、资源开发等方面提供支撑和服务,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《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“双师型”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》和学院《“双师型”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管理办法》,推进学院提质培优行动计划项目建设,学院决定启动首批“双师型”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教师企业实践基地(流动站)立项建设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遴选范围和名额

每个系部结合专业(群)、课程特色与优势、校企合作、师资队伍、社会培训等方面情况,遴选确定1-2个“双师型”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教师企业实践基地(流动站),专业群之间可联合申报。2022年至少申报相关技能培训任务1个。

二、基地遴选条件

(一)与系部在相关专业、课程建设等方面建立了长期、稳定、良好的合作关系的企业行业;

(二)在本行业具有较大影响,生产或经营规模较大,设备水平及经营管理状况在本行业中处于比较领先的地位;

(三)企业行业领导层对参与职业教育具有较高认识,重视本企业行业员工培训,能够为系部教师培训提供较好的培训场地、设施、设备等,具有经验丰富的培训专家,能够满足教师进行企业行业考察、挂职锻炼、设备操作、项目研究等实践活动的需要。

(四)基地建设方案和培训任务合计科学合理,切实可行。

(五)满足以上条件且设有职业资格鉴定所(站)或行业性培训认证许可资质的企业优先考虑。

三、工作安排

(一)遴选确定。各系部遴选确定符合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教师企业实践基地(流动站)合作建设要求的企业行业,填写申报书(见附件1)、申报汇总表(见附件2)和合作协议(见附件3)。涉及多系部、多专业共建一个基地的,可协商由一个系部牵头,其他系部配合。

(二)培育建设。基地建设期为2年,各系部要加强对基地的领导和管理,负责制定具体基地建设实施方案、任务安排,并明确专人负责;各基地按照建设任务要求,高质量完成相关任务,按年度提交项目进展报告。建设指标见附件4

(三)验收认定。教务处负责组织对基地进行检查和总结验收等工作。验收通过后正式认定为院级“双师型”培养培训基地和教师企业实践基地(流动站),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或国家级“双师型”培养培训基地和教师企业实践基地(流动站)。

(四)请各系部于2022107日前将纸质版申报书、申报汇总表、合作协议及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等相关纸质材料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。并通过登录学院网络教学平台,在“质量工程”专栏上传电子版材料。

联系人:翁丽萍

  话:5926140

 

附件:

1.基地申报书

2.基地申报汇总表

3.合作协议

4.建设指标

所有材料均已上传至【OA-教务处-实践教学科-“双师型”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教师企业实践基地(流动站)】文件。

教务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2926



材料提交时间:
2022-09-26至2022-12-14
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:
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